近日,据网上消息,福州市有一个小区200个车位被打包卖给一个业主,其他业主再想买车位需在原价加价10万。
据了解,该小区有近1700个车位,已经售出去大概1500个,剩下大概200个车位。第一次入手的车位是8万,现在要买的话就是18万。有业主表示,之前没有被卖的车位,交一些管理费,也可以停的,可是近日,他们发现未出售的车位已经被锁上了。
开发商表示,他们是在满足业主需求的情况下打包出售的,并进行了相关公示,也提供了当时的公告内容。上面写明:根据政策规定,小区业主购买车位数量不受限制。公示结束后,将启动小区业主多套购买权益。
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在规定时间内都没有提出购买车位的意愿,也没有业主提出过异议,所以在八月份的时候,就将余下的车位打包出售了。对于一些业主提到的车位影响的情况,开发商会跟这位购买人商榷,能不能将一些车位进行出租。
小区车位被打包出售已经不是个例,之前位于曲江的保利曲江春天里小区,也是因为开发商欲将小区内未出售的车位车位一次性打包出售给一家公司,而引起小区住户强烈不满。
业主们表示,小区内部车位随意出售将影响小区的安全。另外首先满足广大业主生活需求的车位被当成商品一次性打包出售,侵犯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开发商能不能把车位打包转让给第三方这个问题,在《物权法》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里面并没有说明这个问题。在《物权法》当中有规定建筑区划分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也就是说,开发商想要把车位打包转让给第三方,首先就要满足业主的要求,并且业主主动放弃剩余的车位、车库,开发商才可以这样做。把车位转让给第三方后,开发商一定要保障业主的安全,因为大多数车位、车库都是可以前往业主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