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发生一起因隐性家庭暴力导致的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揭开了婚姻幸福背后的“隐形噩梦”。
幸福婚姻变梦魇
几年前,李女士与张某结为夫妻,然而,美满的婚姻却成为李女士生活中的噩梦。张某以所谓的爱为名,限制着李女士的人身自由,不允许她与外界联系,甚至要求删除通讯录所有联系方式,只保留与公婆的联系。更为严重的是,张某还禁止李女士外出工作,一旦不从,就以家暴相威胁。虽然初始阶段张某会采用下跪道歉方式,但情况逐渐升级,使得李女士因双重暴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隐性家庭暴力引关注
案例中体现的“隐性家庭暴力”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和《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不仅仅局限于肉体伤害,还包括对家庭成员精神上的伤害。这类行为包括长时间的辱骂、恐吓、散布隐私、人格侮辱、经济控制等。这些行为会导致家庭成员精神上的创伤,构成“隐性家庭暴力”。
法律认定难题
“隐性家庭暴力”的认定在法律层面存在难题。首先,受害者往往难以搜集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由于这类行为在家庭内部隐蔽,加之受害者通常为弱势群体,很难收集证据。律师指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很难还原真实经过。
法院的裁判难题
在法院中,裁判人员也面临实操难题。在判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和家庭暴力之间的区别时,法官需要慎重考虑。对于婚姻关系中的隐性家庭暴力,法院的认定同样需要非常谨慎。在婚姻破裂问题上,法院的裁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同时对证据要求极高,增加了受害方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社会对隐性家庭暴力的关注
律师表示,虽然“精神上受到伤害”听上去简单,但在法律层面要认定为“家庭暴力”却相当复杂。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仍然有限。然而,专家强调,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冷静期对婚姻的延长等于增加了受害方受到侵害的可能。